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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政治定力 坚持标本兼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日期:2017-03-01      浏览量:       来源: -
 ——在中共芜湖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9日)
刘 玉 杰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芜湖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我市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刚才,朝晖同志代表市委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纪委工作部署作了讲话,对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纪律检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我市胜利召开第十次党代会,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实施《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市委自身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定期以“五人小组”会、常委会、全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听取重要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守规矩,认真抓好反腐倡廉任务落实。全市各级纪检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我市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中继续位居前列,全市纪律审查工作受到省纪委通报表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被省纪委作为唯一先进典型向中央纪委推荐,市纪委被评为“2012-2016年度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有力推进

        按照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围绕责任担当构建体系、设计制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市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明确6个方面、30项重点任务,以上率下履行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具体任务57条、纪委监督责任具体任务32条,细化实化责任内容。实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全程纪实制度,对市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实施留痕管理。制定两个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20种责任追究情形,把问责条例精神落到实处。经过十八大以来的持续努力,逐步建立了“一规划、三意见、五办法、两清单、全纪实”的整套制度体系,基本构建起责任分解、责任约谈、责任述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整链条,形成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六抓三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充分用好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述责述廉、委员评议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坚持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县区、市直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书面向市委述责述廉。加强对全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考评,督促问题整改。开展主体责任集中述评活动,选取6名县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有针对性地安排9名县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倒逼“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用好问责利器,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纪检组织及其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全市共查办责任追究案件32件,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对9个单位党组织和4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3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二)驰而不息正风反腐,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30条、市31条,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重点查处巡视巡察、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入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狠刹顶风违纪,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2起,处理2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3人,对8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保持政治定力,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来信来访、巡视巡察、执纪审查、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渠道共处置问题线索4698件,立案18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6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人,直接追缴违纪款3712万元。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02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84件。配合中央纪委、省纪委对多起中管、省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调查,立案查处了胡景东、陶良干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腐败串窝案,震慑效果明显。
        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完善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形成整体合力。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开展红通5号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实现成功劝返。保持政治敏锐性,对蓄意干扰、对抗组织审查,捏造事实、混淆视听等错误行为,在政治立场、执纪审查、舆论导向上加强斗争,对党员干部在重大案件上的模糊认识积极引导。提高审查和审理工作质量,制定涉刑案件“先处后移”暂行办法,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严明审查安全纪律,大力推行“五化工作法”和“十项禁令”,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
(三)强化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以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为基本遵循,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市委巡察,实现与省委巡视“无缝对接”。加强巡察机构建设,按照“一办四组”模式加快组建市委专职巡察机构,建立健全“1+4+X”巡察制度体系,提升巡察监督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坚持审计先行、巡察跟进,提高巡察的精准度;采取轮次展开、压茬推进和“一托N”的组织方式,提高巡察质量和效率;实行一巡三报告、五账式管理,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研究制定十届市委巡察工作方案,5年内对市本级183个巡察对象实现全覆盖,适时开展“回头看”。
        根据省委授权对2所市属高校进行巡视,移交整改问题38个并基本整改到位,对10名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出纪律处分。全年开展3轮巡察完成对26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反馈问题346个,已基本整改到位;移交问题线索467件,给予纪律处分110人、组织处理94人,24名干部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11个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已基本整改到位6个并建立长效机制。组建四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市8个县区和44个乡镇换届风气情况开展巡察,推动县乡换届风清气正、平稳有序。加强市、县区巡察联动,全市8个县区均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83个县(区)直单位和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全年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获立案395件,占纪检机关全部立案数的21.7%,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充分彰显。
(四)坚决整治基层微腐败,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统筹推进防治群众身边腐败“2015-2017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报送、排查和督办制度,强化基层监督执纪问责。聚焦扶贫民生领域,重点惩治吃拿卡要、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欺压百姓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的实施意见》,市纪委约谈各县区纪委书记,在全市筛选128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9人,涉及金额3020万元。
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在芜湖县开展试点,推行以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夯实小微权力监督主体、健全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完善小微权力考核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监督制约新机制,并充分引入“互联网+”方便群众实时监督,推动村居两委班子为民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显著改善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按照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的要求,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实施意见》并在全市推开。
(五)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主业主责更加聚焦

        出台并落实县区、派驻机构、国有企业、市属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等四个提名考察办法,改进纪检干部年度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主业主责落实情况,建立县区纪委副书记后备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要求,加强对下级纪委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提升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能力。理顺派驻机构工作关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探索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纪检工作。围绕深化“三转”持续推进工作创新项目化,全年实施208项创新项目,推动全系统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收到廉政、品牌、制度、人才等多方面成果,一些创新做法获得中央纪委、省纪委充分肯定。
        推进县以下纪检体制改革,完善监督体系,压实监督责任。圆满完成县区、乡镇纪委换届,通过提拔一批、重用一批、交流一批、引进一批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调整完善县区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监督执纪机构数、人员数分别占机关总数的69.2%、61.5%。按照“4+2”、“3+2”模式配备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实现专兼结合、专职专责。构建镇村两级监督网络,在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设立纪检委员,整合村级监督力量,全市944个村(居)党组织统一设立纪检委员并负责村(居)务监督工作,由乡镇纪委负责年度考核,做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行分片交叉检查,打通党风廉政建设“最后一公里”。
(六)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水平全面提升

        切实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从“盯违法犯罪”向“盯违纪违规”转变,从管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护森林。以纪律为标尺做好线索处置、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和通报等各环节工作,体现执纪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止小毛病变为大问题、微腐败酿成大祸害。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重点,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常态化实施办法》,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3027名党员干部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376名党员干部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而免予纪律处分,体现严管就是厚爱。全年单纯违纪案件数占立案总数的93%;给予轻处分的占81%,重处分的占19%;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占立案审查人数的1.9%。
        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同时,把握好节奏和力度,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神,维护大局、助推发展,形成纪律检查工作保障改革发展的理念导向、对干部严格要求与热情关心相结合的执纪导向,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推动五大发展保驾护航、提供支撑。全年共办理县处级干部任前和换届提名廉政把关687人次、省市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廉政把关626人次,共为152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问题,既防止“带病提名提拔”,又正确对待党员干部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切实做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勇于负责者负责,让真正干事创业者感受到组织的公正和温暖,体现纪检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实现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廉洁教育,源头防治深入推进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督查调研,推动工作落实。持续推进“四用”制度升级版建设,市级层面升级制度198项、县区层面升级制度467项,并选取66项重点制度进行重点督查。对典型案件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剑指问题倒逼制度建设,督促责任单位汲取教训、堵塞漏洞。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拓展宣传领域和阵地,在国家和省级各类媒体刊登稿件341篇,市级各类媒体刊播稿件500余篇,开通“芜湖纪检”微信公众号,用户人数超过2.3万人,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氛围。市纪委班子成员到县区、市直机关、基层作廉政辅导报告,依托市委党校开设廉洁从政专题研修班,廉政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新创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标兵1个、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3个,命名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0个。加强涉腐涉纪舆情报道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加快打造廉洁教育新阵地,市反腐倡廉教育馆建设进入收尾阶段。
(八)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纪检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按照省纪委、市委部署,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围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深学细照笃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去年主汛期,面对异常险峻的防汛抗洪形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日夜奋战在抗洪一线,为我市夺取防汛抗洪抢险重大胜利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根据中央第五巡视组、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抓好全市纪检系统整改工作,制定198条整改措施,基本完成整改任务。换届后及时修订完善《中共芜湖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和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系统内外双向交流、优势互补,全年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内外交流316人次,生机活力明显增强。协助省纪委编辑乡镇纪检工作手册,加强基层纪检干部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全市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5件,查处纪检监察干部6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力,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忽视日常管理监督,不注重抓早抓小,纪律还没有真正严起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缺乏,不敢较真碰硬,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少数基层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腐败现象潜滋暗长。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缺位,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处置的不及时报告处置,该问责的不去问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深不细,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任务

        2017年将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今年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各级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既要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又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加强对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做到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必须纯粹、对党忠诚必须纯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必须纯粹、为党和人民事业担当必须纯粹、做党和人民放心干净的好干部必须纯粹。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和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要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围绕产生党的十九大代表以及市、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认真落实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把确保选对人用好人这个政治责任担当起来。认真排查梳理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健全完善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跟上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各级纪检机关要定期盘点问责情况,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坚守责任担当,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本地区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到底。
(三)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举报信息反映工作,摸清各地区各部门政治生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机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严格遵守审查纪律和规矩,认真做好审查安全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反腐败追逃追赃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开展重大专项行动,不断取得追逃追赃新成果。
        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强化治本功能。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拍摄重大案件警示教育专题片,系统整理违纪干部忏悔录,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适时开展专题研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既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对纸上谈兵、光说不练、一项工作刚开展就急于包装粉饰的,要批评纠正。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要求的措施执行情况,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制度,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已有制度。
        坚定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会风气好转。坚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正心修身、涵养文化,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利用新媒体等现代信息手段,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五)巩固和深化实践成果,扎实开展市县政治巡察

        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切实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认真落实十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情况的监督检查。灵活运用专项巡察方式,对重点人、重点事开展“机动式”巡察,快速反应、精准突破;对体量较大的单位有针对性地选择下属部门开展“点穴式”巡察,以点带面。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大巡察整改督办、问责力度。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市、县区巡察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县区巡察全覆盖,形成整体联动机制。
(六)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是切实增进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高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问题。加强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镇村的巡察,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性质恶劣的要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坚决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七)全面完成纪检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形成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

        深入落实《芜湖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保2017年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各级纪检机关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三转”成果,深化纪律检查机关内部体制改革。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按照“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要求,通过单独派驻、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强化“探头”作用,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积极在派驻纪检组开展试点,改进执纪审查组织形式,组建办案骨干团队,根据授权独立办案。加强调查研究,借鉴派驻监督的做法,实现对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内监督全覆盖,消除监督盲区。
三、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砥砺淬炼的过程,我们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制定实施正确的政策举措,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树立鲜明价值观和政治导向,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检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当好党的忠诚卫士。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加强专责监督。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从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到“专责机关”,反映了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专责体现了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凸显了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依规治党、依纪监督,把维护党章作为根本任务,坚定地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保证党的团结统一。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综合运用派驻监督、处理信访举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要突出监督重点,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努力收到抓重点带一般的效果。支持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人民政协、审计机关的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以党内监督带动和促进其他监督,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要深化运用 “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进一步转变执纪观念,决不能以惩治“极少数”代替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努力实现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做到管党治党无空白、无盲区。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责任。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要重点督促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努力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要进一步规范“四种形态”的运用,既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又防止和克服适用上的畸轻畸重。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在工作上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给予必要的宽容,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激励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以及乱担当、乱作为的,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问责的问责,该严格执纪的严格执纪。
        第三,要推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也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工作创新项目化为牵引,持续推进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努力实现廉政成果、品牌成果、制度成果和人才成果一起要。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创新组织制度、实行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上积极探索,努力将中央纪委的顶层设计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创新行动。及时跟踪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做法和经验,主动超前谋划,为我市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开发运用监督执纪信息系统,推进大数据技术运用,科学整合、有效运用监督执纪资源,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第四,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找准监督执纪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管理监督。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2017年起,在对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巡察的同时,对同级纪委(纪检组)开展巡察。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市、县区纪委常委会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定讲看齐、重担当、作表率,用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向全党全社会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芜湖当好皖江崛起排头兵、五大发展先行者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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