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转标准(由下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至我院)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由我院转诊至下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5、老年护理病例。
6、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机构:
与我院签署双向转诊协议的下级医疗服务机构(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
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430号
咨询电话:0553-3838500 中药饮片快递咨询电话:0553-596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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